只得继续忽略不言。
后来我擦去了树,开始画春天,要有晴空、白云,一片花海,天上飞风筝。眼看画面变得复杂,我的手指也越来越忙碌,朝禄识趣地停止了提问。我用小指一颗一颗地擦着垂枝樱。
然后我擦去了花海。
他一直站着倒也没腰疼,说:你真厉害。
最后是秋天,画中有片我从未去过的草原,白日升起于旷野,火舌舔舐尽天穹,这画会由无数、无数的线条组成。
这些是……灰吗?他不确定地指着最后问。
我点了点头。
灰烬啊。他笑了。原来这就是你的时间。
我和朝禄在第一次见面后就做了爱。他长得好看,我看得喜欢,而且作为一位气血方刚、功能健全的青年,我已经失去性生活太久。
不像大多数外国人那种大得没有形状的眼睛,朝禄的一双眼睛虽然大,但很符合东方人对形蕴的要求,形状像放大版的桃花眼,笑起来的时候天真又潋滟。
他的肌rou线条也好看,上衣脱了以后露出形状分明的脊背,一笔一划都像被上帝的手抚摸雕刻而成。我伸手摸,上面温热一片,所过之处那些肌rou都像被唤醒了似的绷紧起来,我就逗他,在上面连吹了几口气,他立刻就肌rou痉挛似的抖了抖,浑身的金饰都在晃,哪怕黑暗中也反光分明。
没过多久他来亲我,被我躲开了,他歪了一下头,并不恼火,只是困惑似的看着我,我于是伸手在他的嘴唇上摸了摸,很厚,很软,像果冻。
他愉快地把我的手指含进嘴里,并在我凭经验推测他要开始吮吸时,以一种与纯真外表极不相符的经验卷起舌头,舔舐了起来。
我很受用。
不过他舔着舔着,目光逐渐落在我左手手腕上的刺青,似乎有些惊讶,看我,我眨了眨眼睛,他的神情立刻又变得有些温柔,拉我的手腕,盯着它看了片刻,俯身落上一个吻。嘴唇柔软,微微湿润,我感受着他的呼吸打在我手腕处的皮肤,竟出人意料得灼热,就像我在用那枚刺青呼吸似的。我渐渐不自在,抽开手,他要拽,我用了点劲最终还是抽了出来。他还保持着那个俯身亲吻我手腕的动作没动,从我的角度只能看到他低垂的睫毛,像深重的流苏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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