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76章慈不掌兵?
秦庄的担忧,刘荣很清楚。
那件东西,从最初开始研发至今,总共有六个版本。
第一个版本,也就是初始版:甲号,其实更具象征意义,而非现实意义。
用刘荣的话来说,就是做成爆竹刚刚好,再怎么往下研究,也就是个礼的前途。
第二个版本,即改进版本:乙号,在第一版的基础上有了进步,却也仍旧有限。
准确的说,这乙号,与其说是炸药,不如说是‘燃药’。
你如果想让一片区域瞬间起火,乃至是爆燃,那用这个乙号准备错。
但此爆燃非比爆燃——这里的‘爆’字仅仅只是说它烧的快,却并不和爆炸沾边。
可以说这第二个版本的乙号,确实具备了一定的威力,却也同时走了一条错误路线。
第三个版本,即丙号,则是验证了另外一个错误线路。
——你说它威力小吧,它还真能炸。
而且还真能炸死人!
可你要说他威力大吧?
它又只能炸死个人。
没错。
‘个’人。
脑袋大的陶罐,几斤物料填进去,爆炸后的杀伤范围,愣是只有一丈之内!
甚至一丈之内都做不到逼杀,而是只能确保‘重伤’。
超过一丈的范围,就连重伤都做不到了——离得够近、运气够好,或许还能轻伤对方,否则顶多破人家一层皮。
这前三个版本,可谓是让那段时间的刘荣哭笑不得。
——一款烟爆竹专用,一款杀人放火专用,一款定点爆破专用;
这都什么跟什么啊……
直到第四款:丁号,也就是刘荣方才,交代秦庄准备一千斤的杀器被研究出来,情况才开始出现些许变化。
这丁号,威力巨大!
每一斤成料,杀伤力都能达到方圆十来丈!
若是在陶罐中,另外添加碎石子之类的进阶零部件,更是能保证爆炸点中心七丈的距离内,敌我双方十死无生!
十丈之内,也仍具备有效杀伤。
这,大概就是刘荣想要的东西了。
——威力固然没法和后世,新时代的那些大杀器相比,却也几乎有后世近代投掷武器的威力了。
当然,毕竟时代局限性在这里摆着,这丁号,无法做成后世近代那样的便携式投掷品。
不是做不到,而是这丁号的爆炸威力,是以较高药物量来支撑的。
就拿方才,刘荣所交代的那一千斤,分成一千个陶罐,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 第1页 / 共5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