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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刚做完今天的早课。”他眨了眨眼睛,期待地问:“怎么样?是不是有进步了?”
我恍惚地点了点头,“有进步……”
他rou眼可见地不满起来,“我说得不好吗?你那是什么表情?”
“啊,”我立即启用肌rou记忆,“不,你说得非常好——非常好听,非常流畅。”原来禄禄的声音是这个质地的,没有想象中的软,甚至有一点沉稳,像你伸手在湖水中划过时翻起的水声。
我从床上坐起来,窗边有一束山柚花,插在用白色瓷瓶里,瓶口绕了一圈细麻绳打了个独特的结,一看就是朝禄的手笔。
手机时间显示早六点点整……我他妈什么时候被养出早上六点自然醒的作息的?谁干的,太变态了。
再翻手机日历,年份崭新得不可思议,四月……又是一个春天啊。
我在朝禄端来蜂蜜水的时候才反应过来,自己的眩晕可能不是因为起早了或者那场荒唐的游戏,而是宿醉。一想到这,那杯没拌匀的蜂蜜水简直救命,我毫不犹豫一口喝了下去,啧,还是反胃恶心。我决定转移注意力,想起刚刚他手里的锅铲,笑了,“学会煎蛋了,Miss?”
朝禄恼火地“啊”了一声,又心虚似的移开目光,“不,我还在学习。”
“……我去做吧。”
他干笑一声,“那就太好了。”
我一边走一边环顾了一番这座公寓,发现比游戏里多了很多东西——每处平面上都摆着各式各样的收纳盒,多出来的挂钩上是乱七八糟的衣服,沙发上有明显不是给我的毛绒玩具,地上……怎么有这么多空酒瓶?还有一摊金饰。
公平地说,这里挤了不少,也丑了不少,映入眼帘的全是五颜六色的东西——但是很可爱,而当我最终把早饭端上餐桌时,才发现上面躺着的笔记本,本子摊开,纸张崭新,翻到底也只有开篇的一行字:有天我想要去生活,于是有了这世界。落款19971107。
我好奇地甩了甩这本子,“我写的?”朝禄点点头,“昨晚你不是不愿意讲情史嘛,我说那你就写出来,但是你喝醉了,就只写了这一句。”
“……为什么非要听情史?”我有些心虚。
电视剧里都这么讲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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